各学院下属专职实验员及相关人员:
为保障实验教学(含实验课程、课程实验、实训、金工实习、电工电子实习)的正常开展,现将申报实验耗材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实验耗材计划申报原则
1、在满足实验教学要求的前提下,厉行节约,防止积压浪费;
2、只申报在校内实验室进行的实验实训耗材计划,除此之外的其它耗材不在本次申报之列。
3、所有专职实验员需联系所属学院教学单位,及时与相关教师沟通协调,将耗材的种类,数量,单价及总价核查明晰,交予上级部门审核。
二、申报计划报送要求
1、各专职实验员依据2021-2022-1开课计划,按要求填报《2021-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耗材申报表》。所需耗材的名称、规格型号、价格尽可能准确,如有厂家、质量等特殊需求请在备注栏中列出,否则按一般市场标准处理。
2、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申报耗材,同种类或同型号物品数量进行统一汇总。耗材到货后不及时领取的,默认为当学期不需要,延后到下学期使用。
3、实验耗材以开课学院为单位申报,经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上交。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申报的,请所在学院单独填写《十大正规足球外围网站危险化学品申购表》,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上交。
4、实验耗材计划申报截止时间:2021年5月31日,请将纸质版交至行政楼103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(联系人:陈元,电话:139712555244,邮箱:66608949@qq.com)。逾期未报或漏报,不再接受补报。
三、实验耗材审核要求
教务处将根据2021-2022-1开课计划对各教学单位所申报的实验项目和耗材进行审核,如无对应的课程安排,将不予纳入购置计划。
附件:《2021-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耗材申报表》
教务处
2021年5月18日